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19日,安徽省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今年第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例,合肥樂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上榜。此外,安徽中丞集團六安置業有限公司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被罰款100萬元。
據悉,合肥樂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通過京東網店發布含有“小哥哥,別再想乳非非了,今天,我就帶你起飛”等內容的圖片廣告,該廣告內容低俗,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2020年7月,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4萬元。
罰款最多的一筆違法廣告案是安徽中丞集團六安置業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該公司通過宣傳冊發布含有“儲藏、設備平臺”等內容的廣告,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2020年5月,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100萬元。
此次,安徽省場監督管理局公布12個違法廣告案件,行業涉及房產、醫院、餐飲、保健品、農資等行業。除了安徽中丞集團六安置業有限公司被罰款100萬元,其他案件的罰款金額在0.1至6萬元之間。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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