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購買多個京東商城高級賬號,收貨后又利用京東商城“閃電退款”業務規則,無理由申請退貨退款,收到退款后并未將貨品寄出,而是轉手賣掉從中牟利。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被告人劉某某詐騙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某,男,2000年出生于安徽省懷遠縣,漢族,大專文化,學生。2020年3月至8月間,被告人劉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向他人購買多個京東商城高級賬號及手機號、身份證號等個人身份信息資料,并通過登陸京東商城網絡平臺,采用微信支付的方式購買品牌運動鞋等商品,當其收到商品后即利用京東商城“閃電退款”業務規則,無理由向京東商城申請退貨、退款,并提供虛假的退貨快遞單號,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在未收到退貨的情況下先行向被告人劉某某的微信支付賬戶全額退款。被告人劉某某則將本應退回的商品在“得物”等平臺出售牟利。被告人劉某某采用上述方式共騙取京東商品價值合計106032元。2020年9月9日,被告人劉某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同年11月30日,被告人劉某某退賠被害單位全部經濟損失。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30000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張大為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