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2月27日下午18時許,隨著“砰”的一聲巨響,家住安徽省泗縣虹鄉家園的王女士被嚇得不輕。原來她剛準備啟動車輛,“不明物體”就恰好砸到她的擋風玻璃,驚魂未定的她立馬拿起手機撥打了電話報警。
泗縣公安局泗城派出所民警到場后,發現王女士車的擋風玻璃已經被砸裂,好在王女士本人除了受到驚嚇并未受傷。在和她溝通后得知,這“從天而降”的墜物是裝滿水的玻璃瓶。民警判斷很可能是樓上鄰居所為,在調取周圍監控情況后便立刻上門排查。
經過排查后,民警很快鎖定“肇事者”。在經過一番交談后,鄰居陳某某承認剛才發生的事情是自己無意所為。民警對其進行了警告批評,同時也對陳某某高空拋物的危害性和相關法律依據做了闡述。此時,陳某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愿意賠償損失,并向王女士誠懇地道了歉,“我永遠都不會從樓上隨意拋任何東西了,同時我也會告訴家人和親戚朋友不能從樓上拋物,真是害人害己啊。”最終,雙方達成了賠償和解。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查詢了解到,2021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正式施行,此次刑法修改新增了十多種罪名,其中就將高空拋物這種不文明行為入刑。法條指引:《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第一款:“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對此,警方也溫馨提示:高空拋物現象曾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帶來巨大的社會危害。高空拋物事關全體小區住戶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監督高空拋物行為的權利和義務,請各位居民相互監督和提醒。同時,請家長注意言傳身教,讓孩子從小爭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舉,不要往樓下亂扔雜物、垃圾,以免對人、物帶來意外的傷害、造成損人害己的惡果。
馬訓標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呂歡歡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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