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2月25日,@安徽生態環境發布“省廳解除蕪湖市鏡湖區方村街道工業集中區環境違法案件的掛牌督辦”消息。
消息說,2018年4月3日,原省環保廳針對蕪湖市鏡湖區方村街道工業集中區存在環境管理不到位,環境違法率高、違法問題突出,落實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和“散亂污”排查整治任務不徹底,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不到位等環境問題的突出環境問題實施了省級掛牌督辦(皖環函〔2018〕397號)。
2020年9月30日,蕪湖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并通過了該集中區突出環境問題起環境違法案件整改工作的預驗收,同時向省廳申請解除該起案件的掛牌督辦,并于后期補充報送了有關整改材料。省廳組織人員對整改資料進行了審查,并派員進行了現場核查。
根據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情況,鏡湖區政府針對存在的環境問題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報你局原蕪湖市環保局同意后實施。經過整改,工業集中區內企業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產生危廢的企業納入安徽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散亂污”企業均已按照“整頓規范”“取締關閉”分類整治標準整改到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已被依法取締關閉;區域空氣質量得到改善,原5條黑臭水體溝渠水體已不屬于黑臭類;污水處理站、配套管網已建設,企業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已全部納管處理。同時,你局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實施了行政處罰,并已執行到位。紀檢監察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了處理處分。
經研究,省廳解除蕪湖市鏡湖區方村街道工業集中區環境違法案件的掛牌督辦。下一步,請蕪湖市生態環境局進一步加強方村街道工業集中區環境監管,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據《環保法》及配套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處理處罰到位。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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