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21日,宣城火車站安檢員在宣城站東進站口的安檢儀值機過程中,發現一名男性旅客余某手提了兩個不明液體的瓶子,于是安檢員詢問該男子所提瓶子內是什么液體,余某承認所提瓶子內裝的是油漆,安檢員立即將情況報告了正在車站執勤的民警。
執勤民警隨后把余某帶到公安執勤室做進一步調查。民警了解到,余某是一名油漆工,這次是到宣城看望其父親,臨行時將父親家中剩下的共計3.8千克油漆帶走,打算將這些油漆帶回淮南壽縣家。余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油漆屬于禁止攜帶的危險品。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2月23日從宣城火車站派出所了解到,余某的行為已經違法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非法攜帶危險物質。但考慮到余某系初次違反,且沒有主觀故意,情節特別輕微。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條例,公安機關依法收繳了余某攜帶的油漆,并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鐵路公安機關提醒廣大旅客:酒精、汽油、油漆等為易燃液體,容易發生燃燒爆炸,引發危險,造成嚴重后果,被禁止攜帶上車。此外,旅客乘坐火車時,發膠、指甲油、打火機等物品也限量攜帶,發膠不能超過120毫升,指甲油不能超過20毫克,打火機不能超過2個。旅客出行前一定要檢查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切勿因一時粗心大意或心存僥幸,而觸犯法律法規,攜帶大量違禁品,警方將依法處以相應處罰。
王思遠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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