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天長市人民法院消息:2月19日,被執行人徐某因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天長法院依法將其司法拘留15日。
徐某與殷某系朋友關系。2018年至2019年9月間,徐某因做工程需要資金周轉,多次向殷某借款,合計金額15.6萬元。殷某多次催要無果,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分期還款協議。協議生效后,徐某分文未付,殷某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聯系徐某,要求徐某給付欠款,徐某均未還款。當天,殷某在公交站臺偶遇徐某,雙方就還款事宜發生肢體沖突。殷某當即報警,雙方被當地派出所帶回。隨后,執行法官將其帶至法院,并告知徐某拒不履行調解協議的法律后果,徐某仍一口咬定無錢可還。鑒于徐某無還款誠意,該院依法對其實施司法拘留。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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