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盡管禁燃禁放宣傳不斷,但春節假期,面對濃厚的節日氛圍,依然有些群眾存在僥幸心理,在禁燃禁放區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2月12日大年初一,池州市公安局貴池分局就依法對一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市民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2月12日年初一21時許,池州市公安局貴池分局站前區派出所、特警大隊民警在池州主城區蓮花臺巡邏過程中,發現有許多群眾攜帶煙花欲在蓮花臺燃放,民警遂進行勸阻。期間,鄭某某(男,48歲)趁著游人眾多,攜帶兩個36發煙花偷偷來到平天湖木棧道處進行燃放,被民警當場抓獲。民警現場取證后依法將鄭某某口頭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詢問,吳某某對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池州市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公安機關依法對吳某某行政罰款500元。 池州警方提醒: 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會嚴重污染環境,而且極易引發火災事故。春節本是團聚的節日,請依法遵守禁放相關規定,不要以身試法。
周磊 董健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春友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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