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9日,銅陵市銅官區法院在“春節執行”專項活動中依舊保持高壓態勢,充分利用返鄉節點,綜合運用拘傳、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任某在被拘留的次日支付執行款10萬元。
銅陵市任某多次向盛某借款,盛某收取利息。2015年元月,任某就前期借款向盛某出具一份內容為“今借盛某人民幣50萬元整,2013年12月25日”的借條,任某與其妻王某作為承諾人在借條上寫下內容為“我到2015年6月25日還15萬元,剩下款到2015年12月25日還款(還清)”的承諾。后任某以已還清借款、承諾是盛某帶人逼迫二人所寫,拒絕還款,雙方為此產生糾紛。2015年5月17日被執行人王某歸還盛某5萬元。2018年9月,法院判決任某、王某歸還盛某借款45萬元及利息。
2019年4月,盛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經對任某、王某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證券、保險、網絡資金進行調查,均未發現相關財產線索,任某、王某亦未向該院報告財產情況,且總以已償還債務為由一再搪塞,規避執行。
2021年2月8日,該院根據盛某提供的線索,蹲守在任某居住的小區附近,于當日上午9時將任某控制住,經核酸檢測,任某被送往拘留15日。在拘留高壓之下,2月9日,任某家人主動將10萬元執行款送到法院,取得了申請人的諒解,申請人申請解除拘留措施,被執行人因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換來和家人共度春節,共享團圓。
馬玉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余國章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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