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9日,黟縣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日前,經中共黟縣縣委批準,黟縣紀委監委決定對吳進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進宏在擔任黟縣交通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縣鄉公路養護管理所所長、縣交建公司負責人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收受服務對象財物,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違反工作紀律,工作疏于管理;涉嫌貪污犯罪。
吳進宏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 不老實,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其已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
經黟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中共黟縣縣委常委會批準,決定給予吳進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整理
編輯 張大為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