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泗縣法院 泗縣法院執行局扣押被執行人車輛,躲避3年的被執行人當天下去就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
1月26日上午,泗縣法院執行局彭向陽法官又接到申請人任某某電話,說看見被執行人董某某在家。掛了電話,彭法官立刻趕往墩集鎮霸王村。等在村口的申請人任某某,看到法官驅車前來,就急忙拐著右腿迎上來。這條腿是在2014年的一場交通事故中落下的殘疾。當年他騎著自行車與同方向駕駛貨車的董某某發生刮擦,2015年兩人因醫療費賠償鬧至泗縣法院,法院一審判決董某某負60%的責任,宿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2017年任某某因后續手術治療費用,再次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董某某賠償任某某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4萬余元。
進入執行程序后,董某某玩起了消失,執行法官先后凍結并扣劃其名下銀行存款7千多元,并裁定查封車輛3臺,因車輛下落不明,一直無法實控。
之后,彭法官前后登門十余次,每次都撲空。因為前一天與董某某失之交臂,申請人就加大了盯梢力度,他說:“今天一早我就在這盯著,剛剛我明明看到他還在家呢”,可是董家大門緊鎖著,一個人也沒有。一輛貨車正停在門口,核對車牌號碼,正是被查封3輛車其中的一輛,可能因為走的慌忙,車鑰匙也沒拔下。彭法官當即決定立即扣押該車輛。
這輛貨車雖然價值不高,卻讓案件有了轉機,因為失去了運輸工具,當天下午董某某就現身法院,主動并履行了還款義務。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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