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阜南縣人民檢察院消息:近日,阜南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與其父親吵架離家出走,從臨泉縣乘車至阜南縣,并于當日下午竄至阜南縣鹿城鎮某村,在該村溜達時途經被害人門口心生歹念,并記下其家庭住址。次日王某再次來到被害人家中以推門打招呼為由試探其是否在家,發現其獨自在家后,遂使用拳頭毆打被害人,搶奪被害人手機扔至一旁,意圖不軌,被害人大聲呼救,王某因害怕引來鄰居而逃跑。
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涉嫌強奸罪,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的逮捕條件,決定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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