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蕭縣人民醫院原院長許繼俠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藥品銷售等多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652.4萬元。日前,泗縣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許繼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被告人許繼俠違法所得652.4萬元人民幣、面值五萬元的購物卡、美元3.2萬元、金條一塊,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1月1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
受賄652.4萬,在醫療設備、藥品銷售等方面“開后門”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許繼俠,女,1959年出生,漢族,大學文化,案發前先后任蕭縣衛生局副局長兼蕭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院長、蕭縣人民醫院院長、蕭縣政協副主席兼蕭縣人民醫院院長、蕭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蕭縣人民醫院院長,安徽省蕭縣人,住蕭縣。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許繼俠在擔任蕭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藥品銷售、貨款支付、承攬工程、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652.4萬元(以下未標明幣種的均為人民幣)、面值5萬元的購物卡、美元3.2萬元、金條1塊(價值4.896萬元)。
收禮多集中在春節、中秋節等節日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從判決書上看到,對許繼俠行賄最多的一人是一名醫藥公司業務員、宿州某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蘇某,在2000年至2019年期間,蘇某為在藥品銷售、工程承攬等方面得到被告人許繼俠的支持和幫助,在多年的春節、中秋節等三十八個節日,賄送給被告人許繼俠總計107萬元、面值2萬元購物卡、金條1塊。
2011年被告人許繼俠女兒上大學時,蘇某又賄送給被告人許繼俠5萬元;2015年被告人許繼俠女兒出國留學時,又賄送給被告人許繼俠美元3萬元。
以上,被告人許繼俠收受蘇某賄送總計112萬元、面值2萬元購物卡、金條1塊、美元3萬元。2020年5月,被告人許繼俠在被宿州市紀委監委調查期間退給蘇某5萬元、面值1萬元購物卡、美元1.5萬元及1塊金條。
判決書共載明許繼俠37起受賄事實,其中,絕大部分受賄節點為各年的春節、中秋節。行賄理由大多是希望在工程延攬、醫療器械采購、職務晉升等多方面,得到許繼俠的幫助與支持。
犯受賄罪,一審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法院認為,被告人許繼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許繼俠歸案后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系坦白;被告人許繼俠認罪認罰,退還贓款,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許繼俠在案發前退給行賄人的贓款,依法應當向行賄人追繳;鑒于該款項已由行賄人上繳監委部門,可由監委依法上繳國庫。
綜上,泗縣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許繼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被告人許繼俠違法所得652.4萬元人民幣、面值五萬元的購物卡、美元3.2萬元、金條一塊,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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