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蚌埠市男青年宋某自稱近日生活不順,竟想進入看守所里“待”兩天,新年第二天自己駕車前往當地交警部門,在核實了其酒后且無照駕車的事實下,5日上午,宋某“如愿”進入拘留所。
2021年1月2日新年的第二天,下午2時55分許,蚌埠市交警四大隊院子里,開進了一輛白色轎車,該車駕駛員宋某一見民警,便開始嚷嚷:“我要舉報,我自己酒駕開車了!”接待民警與其交流時,確實聞到其身上散發著濃烈的酒味,在進行詢問時,沒想到宋某自己脫口而出:“我是從蚌埠高鐵站喝了白酒,自己開車過來的,就是我開的,就是想進去(進看守所)”。
男子此舉,讓接警民警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隨后經對宋某酒精呼氣式檢測,結果為52mg/100ml,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經民警進一步詢問,宋某對酒后駕車的事實供認不諱,而且宋某本人也無機動車駕駛證,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對于其當地下午的行為,宋某稱自己近期生活工作不順,心情很差,就想進去呆幾天。
元月5日上午,針對查實的宋某無證酒后駕車違法行為,當地交警部門做出了行政拘留強制措施10日,并處罰款2500元的處罰,最終滿足了宋某的“要求”。
樊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李勇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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