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19日晚,鳩江交警在徽州路與永安路交叉口設卡夜查整治。
晚上19點57分,一輛黑色轎車沿江東大道由北向南方向緩緩駛入卡點,執勤民警揮揮指揮棒,讓司機停車接受檢查。車窗搖下飄出一股酒氣,執勤民警立即讓司機下車。民警對司機進行酒精吹氣測試,檢測結果為47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
經了解:駕駛員崔某某,當涂縣人,車上載的是妻子和孩子,晚上吃飯時崔某某喝了兩瓶啤酒,后因一家人想去蕪湖市便連夜駕車。崔某某妻子有駕駛證但不敢開復雜路段,就讓崔某某先開一段路,結果出門不久就被交警查獲。
8月20日上午,鳩江大隊民警依法對崔某某罰款15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