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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因與丈夫、婆婆有家庭糾紛,產生怨恨。渦陽縣女子曹某某竟在熱水瓶投毒,意欲謀害丈夫的侄子,幸被公公及時發現,將水倒掉。日前,渦陽縣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曹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曹某某與其丈夫譚某、婆婆王某因家庭糾紛,心中產生怨恨。2020年8月20日17時許,曹某某從渦陽縣曹市鎮街上回到家中,為了發泄心中的怨恨,意欲將丈夫侄子(2018年11月19日出生)毒死,從廚房南邊的屋里找到半瓶農藥(氯氟氰菊酯),將農藥倒入用于侄子沖奶粉喝的紅色水瓶中。當晚其公公譚某某在用該瓶中的水給孫子沖奶粉時,發現水中有農藥味,遂將水倒掉,后報警。曹某某在公安機關對其進行一般排查性詢問時已主動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
另查明,案發后,侄子的父母及譚某某、王某對曹某某的行為予以諒解,并表示不再追究曹某某的刑事責任。
法院認為,被告人曹某某意圖危害他人生命,情節輕微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予依法懲處。曹某某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鑒于被告人曹某某具有自首情節,且自愿認罪認罰,并取得被害人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的諒解,可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