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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慶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12月22日上午,大觀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安慶市第一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高金華(正縣級)受賄罪一案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高金華在2004年到2020年期間,利用擔任安慶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院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藥品和器械采購、費用結算、職務提拔、崗位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取藥品和設備供應商、單位下屬等財物共計價值320.747712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人依法訊問了犯罪嫌疑人,并向法庭出示了證據。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
經過庭審,高金華自愿認罪認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終大觀法院當庭宣判,判決被告人高金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