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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消息:11月23日至27日,屯溪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由屯溪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方某某、錢某某等15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高利轉貸罪、偷越國邊境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0年開始,被告人方某某陸續糾集多名有犯罪前科和社會閑散人員,逐步形成以方某某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犯罪組織通過高利放貸、投資入股、高利轉貸等手段獲取經濟利益,采取毆打、持械威脅、強行扣車、隨眾造勢等暴力、“軟暴力”手段索要債務,有組織地實施多起違法犯罪行為,對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響。
鑒于案情復雜、人數眾多、有一定的社會影響,該案由3名審判員和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審理。案件庭審持續了5天,在中國庭審公開網全程同步直播,合議庭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