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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六安中院微信號消息:日前,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劉訓等24人涉黑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劉訓等7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2020年8月,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采礦罪,判處被告人劉訓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劉世紅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作案工具予以沒收。劉訓等7人不服一審判決,向六安中院提出上訴。
六安中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始,劉訓、劉世紅等人糾集在一起,將刑滿釋放人員馬某砍傷并打砸車輛,以此擴大其在六安市獨山鎮的影響。為進一步發展壯大勢力,2010年前后,劉訓、劉世紅分別網羅刑滿釋放、社會閑散的被告人余明波、楊明生等人,在六安市區、獨山鎮等地多次實施開設賭場、高利放貸、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2014年至2018年前后,劉訓、劉世紅合伙在獨山境內開設擔保公司及賭場,安排人員在賭場內高利放貸,并暴力打砸其他擔保公司、賭場,繼續吸納被告人夏軒同、田飛飛等人為組織成員,逐步形成了以劉訓、劉世紅為組織者、領導者的犯罪組織,組織人數較多,內部層級、分工明確,并設有紀律規約。
該組織通過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在本市城區及獨山鎮、麻埠鎮、青山鄉、黑石渡鎮、姚李鎮等地多次實施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了巨額經濟利益,具有較強經濟實力。為獲取非法利益,確立并維護組織強勢地位,該組織采取暴力、脅迫及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為非作惡、殘害百姓,致使大量群眾合法利益受損,嚴重侵犯了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二審法院認為,以劉訓、劉世紅為首的該犯罪組織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四個特征,依法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