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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固鎮縣人民法院消息:本以為是與年輕女子微信戀愛,從未見過面,當對方以各種理由讓其轉賬時,才發現自己一直以來微信戀愛的對象,竟然是給自己介紹其“女兒”的“丈母娘”。近日,固鎮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經審理查明:2018年11月,聞某通過朋友認識了胡某,被告人胡某謊稱女兒叫劉某冰,是蚌埠市某醫院的醫生,曾經在香港進行深造,聞某信以為真,將胡某留下的微信號給了兒子小聞。后被告人胡某冒充劉某冰的身份與小聞在微信上聊天,以談戀愛為由實施詐騙,小聞先后通過微信及銀行轉賬向胡某支付人民幣25000余元。
另查明:2020年2月21日,被告人胡某被固鎮縣公安局連城派出所抓獲。
案發后,被告人胡某退賠被害人小聞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25982元,并取得被害人小聞的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應予依法懲處。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胡某利用電信網絡多次實施詐騙,且曾因盜竊被行政處罰,可酌情予以從重處罰。被告人胡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積極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律規定,遂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