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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宿州發布微信號消息:宿州市埇橋區人大常委會發布人事任免公告。具體如下: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第十款規定,經埇橋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
決定免去:李 欣的埇橋區科技局局長職務。
特此公告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2020年11月24日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第十一款規定,經埇橋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
免 去:
胡 波的區人民法院符離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范 永的區人民法院欄桿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石少一的區人民法院符離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高 安的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張 穎的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特此公告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2020年11月24日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第十款規定,經埇橋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決定任命:
劉自立為埇橋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特此公告
埇橋區人大常委
會2020年11月24日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第十一款規定,經埇橋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
任 命:
馬為民為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范 永為區人民法院符離人民法庭庭長;
石少一為區人民法院欄桿人民法庭庭長;
陳 剛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潘 燕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特此公告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