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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網友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省長信箱”留言,咨詢漁民養老保險政策問題。蕪湖市鳩江區二壩鎮人民政府給予回復。具體如下:
網友:我是蕪湖漁民,近年來響應國家保護長江號召,放棄漁民職業上岸,養老社保問題一直是我們關注的重點。我母親今年59周歲,父親60多歲,父母想購買養老社保,被告知超過年齡,無法購買或是只能購買一年社保,擔心待遇低,今后生活困難。
蕪湖市鳩江區二壩鎮人民政府回復:您反映的信訪事項收到。經調查,你戶屬專業漁民,根據我市長江流域退捕漁民參加城鄉基本養老保險相關政策規定,2020年1月1日起,對退捕漁民參加城鄉基本養老保險給予補貼,專業漁民每人每年3000元,補貼年限為15年。退捕漁民未滿60周歲且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逐年將參保補貼計入其個人賬戶,年滿60周歲時,實際享受的補貼年限不足15年的,剩余年限按其標準一次性記入其個人賬戶;年滿60周歲已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捕漁民,其參保補貼一次性記入個人賬戶。關于反映的退捕漁民養老保險待遇低的問題,對符合條件的漁民,政府將不斷加強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對生活有特殊困難、患病、無再就業能力的漁民,在政策范圍內給予救助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