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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1月20日下午3點30分,“安徽工程大學大學老師郭春牛殺害19歲女學生一案”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宣判被告人郭春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當天下午3時許,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就聚集了來自全國各地的媒體記者以及關注此案的市民。由于該案涉及到個人隱私,和10月30日開庭一樣,對外不允許旁聽,受害人父母得以進入法庭旁聽。
受害人涵涵(化名)的母親說在進入法庭前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她今天特地穿著女兒的一套衣服,就是希望判處郭春牛極刑,給女兒一個交代。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郭春牛系安徽工程大學教師,被害人涵涵系安徽工程大學2018級學生。2019年上半年郭春牛任涵涵老師,2019年4月初,兩人成為情人;2019年5月29日,郭春牛和妻子離婚;2019年6月29日,涵涵被郭春牛毆打,民警將雙方帶至派出所調解。次日經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不再保持任何關系。
2019年8月12日,郭春牛從網上購買匕首一把。2019年9月19日下午4點38分,特警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趕到現場,發現有一男一女躺在安徽工程大學小北門快車道馬路隔離帶。兩人都有刀傷,現場有一把30多厘米的匕首,隨后兩人被120急救送到蕪湖五院救治。
以給高分為誘餌 引誘受害女生與其交往
2019年2月,安徽工程大學33歲的教師郭春牛與該校19歲學生涵涵(化名)結識,同年4月初,郭春牛隱瞞已婚和有兩個孩子的事實,誘騙涵涵和其交往。
2019年4月,郭春牛與涵涵在一起的兩個多月,由于郭春牛控制欲太高,不堪忍受要求分手。但涵涵一提分手,郭春牛就會對她進行威脅:“你分手,我就不讓你拿到畢業證,考試肯定讓你掛科。”
涵涵遇害后,其家人提供的一張聊天截圖顯示,郭春牛曾說:“我給其他人最多七十多分,給了你九十多分,這樣你就能拉開與其他人的距離。如果不出意外肯定能拿獎學金。”
6月30日,涵涵決定離開郭春牛,提出分手。6月29日,涵涵因遭到郭春牛毆打報警,在派出所,兩人簽署民事調解書,和平分手。但是,此后郭春牛依然不斷騷擾和威脅涵涵。
受害人父親說,郭春牛有兩個孩子,一個還小,誘騙她到家幫他帶孩子,想不到女兒卻遇到了人渣。殺害女兒前,對她毆打,也到了派出所,涵涵的母親也來了蕪湖,在學校附近租房,陪伴女兒一個星期。
“得知女兒和郭春牛交往,本來我們要去學校反映,考慮到他是教師,教的是‘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還是博士高學歷,怕(對他)影響不好,也就沒有和學校說,本以為事情已經過去,誰知道還是遭到他的殺害。他就是人渣。”涵涵父親說。
持刀光天化日之下行兇 當街將受害人殺害
2019年8月案發前,郭春牛在網上購買了了一把30多公分的匕首,藏匿在家中。
2019年9月19日,郭春牛查了涵涵課程表,然后跟蹤、尾隨,直到涵涵一個人時才動手。下午4點多,在安徽工程大學小北門外,尾隨涵涵近一個小時后,郭春牛拿出匕首走向涵涵。當時,涵涵欲乘坐出租車離開以擺脫糾纏,見郭春牛追來,便向馬路對面跑,郭春牛追至馬路中間,持匕首向涵涵頸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連刺數十刀。
“我當時接到女兒的電話,讓我來學校,我問她怎么了,電話就打不通了,這時候,女兒已經被他殺害了。”涵涵母親泣不成聲地說。
案發后,涵涵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受害人系他人持銳器刺戳全身多處致左頸總靜脈破裂,肺、肝、腎等多臟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郭春牛行兇后,看到涵涵已經倒地,奄奄一息,他拿刀捅向自己腹部,然后倒地躺壓在涵涵的身上。就在目擊群眾報警時,郭春牛發現涵涵還有氣息,郭春牛又再次舉刀捅向涵涵。
受害方代理人樊颙律師說,犯罪嫌疑人郭春牛是預謀殺人,受害人被刺了48刀,有幾刀是穿刺傷,刀刀致命。
“郭春牛捅了受害人后,自殘倒地,發現女孩沒有死后,又轉身持刀補了幾刀,實在殘忍。今天的判決,彰顯了司法公正。”樊颙律師說。
10月30日,此案在蕪湖中院開庭,在法庭上,郭春牛辯解說他有精神病。此前,公安部門在對郭春牛采取刑事措施后,邀請了專業機構對其精神病做了鑒定,鑒定結果是,郭春牛在案發時的精神狀態,經鑒定無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在拿到一審判決書后,涵涵的父親哽咽著說:“今天的判決是公平公正的,為了這一天,我們等了一年多的時間。”當記者問其是否會提起民事賠償時,涵涵父親表示,“下一步再說。”
一審宣判后 被告人未當庭提出上訴
法院判決書上稱,“郭春牛在行人眾多的大學校園門口公然持匕首殺害她人,其殺人犯意堅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人身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同時,郭春牛作為大學教師,在婚姻存續期間,利用其教師身份發展其學生即被害人成為情人,在被害人與其分手后又予糾纏,直至將其殺害,且還與其他女生關系曖昧,毫無師德,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被告人郭春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涵涵母親說,一審判決也算是給女兒一個交代,讓她的在天之靈有個告慰。記者了解到,一審宣判后,法官當庭兩次問郭春牛是否上訴,郭春牛始終一言不發,不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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