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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海關總署10月27日發布消息稱,10月20日,經相關權利人確認,深圳海關所屬沙頭角海關此前在進口貨運渠道查獲的20.1萬個鋰電池侵犯權利人在海關總署備案的商標專用權。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海關后續處置部門處理。
9月30日,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沙頭角海關申報進口無牌鋰電芯一批。經現場關員開箱查驗發現,該批鋰電芯標簽上有UL標識,結合貨物外觀有瑕疵,現場查驗關員初步判定該批貨物有較大侵權嫌疑,立刻聯系權利人確權。經核實,該批貨物涉嫌侵犯美國UL有限責任公司備案的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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