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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22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食品抽檢信息,該局近期組織抽檢糕點、飲料等2類食品22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19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質量指標問題。
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保利廣場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公和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公和堂獅頭(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安徽世紀聯華發展有限公司安慶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安慶市迎江區左記炒貨食品廠生產的糯米鍋巴,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合肥、安慶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合肥、安慶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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