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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網友在安徽省民政廳網留言,問居民住宅小區內開辦5張床左右的養老機構,是否合法?安徽省民政廳回復時表示,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具體如下:
網友留言說,所在的小區是住宅小區,最近有一戶業主在家開辦了一個小型養老機構,床位不足10個,5個左右,住著5個老人。警派出所調查和民政局了解,該機構未向任何地方備案登記。且經常擾民,導致本棟樓業主怨聲不斷。開辦之前未告知本棟樓相鄰業主,更未取得相鄰關系業主的許可。請問以上行為是否合法,是否應該由民政部門查處取締?
安徽省民政廳回復: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經調查了解,您反映的養老服務場所系黃山市屯溪區頤和觀邸小區9幢2單元1203室住戶,設置床位4張,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有償養老服務活動。因床位數少,未達到養老機構備案條件。屯溪區民政局2次派員上門入戶進行政策解釋,并通過信函方式要求該戶業主 “及時辦理相關證照,并依法依規經營”,同時也已將該戶情況反映給屯溪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安徽省民政廳回復時還表示,據調查了解,該戶業主將住宅用房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前,未經該幢樓其他業主和小區業主委員會同意。經法律咨詢,小區業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其正當合法權益。下步,我們將督促市民政局主動會同當地住建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責成該戶盡快取得合法手續,否則將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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