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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亳州發布微信號消息:9月29日,利辛縣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召開會議,以無記名電子表決的方式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議案。
利辛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2020年9月29日利辛縣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免去:
吳海波同志的利辛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何燕同志的利辛縣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
閆 林同志的縣信訪局局長職務;
陳 峰同志的縣應急管理局局長職務;
樊利光同志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秦 勇同志的縣商務局局長職務;
劉寶靈同志的利辛縣水利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萬洪超同志為利辛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錢 衛同志為利辛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江朋梅同志為利辛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林剛同志為利辛縣監委副主任,決定其代理縣監委主任;
閆林同志為縣民政局局長;
劉磊同志為縣信訪局局長;
陳峰同志為縣商務局局長;
孫建同志為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樊利光同志為縣衛生健康委主任;
劉暢同志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王偉同志為利辛縣水利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