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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9月28日,據安徽法院網消息:日前,鳩江區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等七被告人犯非法采礦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以及開設賭場罪一案,七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七年十一個月至二年七個月有期徒刑及罰金,且依法賠償因非法采砂行為所產生的生態環境修復費、水生生物資源損失及評估費430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10年開始,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陳某某、吳某某、孫某某、龔某某先后共同出資購買兩艘無船籍登記的采砂船,在蕪湖市鳩江區白茆鎮黑沙洲附近的長江水域非法開采江砂。在采砂期間,被告人吳某某、陳某某負責所采江砂的銷售,陳某某、孫某某負責賬務結算,同時孫某某負責一采砂船日常管理,李某甲、李某乙、龔某某不負責具體事務但參與非法采砂利潤分紅。兩條船所采江砂通過陳某某等人經營的砂站進行卸載后進行銷售,獲取的非法利潤按股份比例在各股東間分紅。2012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李某甲等六人通過非法開采江砂銷售所得貨款共計382萬元。經評估,被告人的非法采礦活動造成河床原始結構受損147356.39㎡,采用工程手段恢復河床原始結構及水源涵養量,需4269770元,同時造成水生生物資源損失為31450元,兩項共計4301220元。
另查明,2013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多次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犯罪,傷害他人。2012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李某甲以“推牌九”賭博方式,先后在白茆鎮內多地開設流動賭場聚眾賭博,抽頭牟取非法利益7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陳某某、吳某某、孫某某、龔某某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在未取得采砂許可證情況下,伙同他人擅自進入長江采砂,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采礦罪,且屬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甲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李某甲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從中抽頭漁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且屬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乙、李某丙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且屬共同犯罪。法院綜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情節以及認罪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