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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寧國市公安局今天發布通報:2020年9月2日14時許,寧國市公安局交管大隊一名交警在寧陽西路與染坊路交叉路口執勤時,發現曹某駕駛電動車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立即上前糾正教育。但曹某不服從管理,突然加速將執勤交警拖倒致腿部受傷。
目前,曹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