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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被單位內退導致心理失衡,遂心生怨恨,55歲的蚌埠人方某趁著夜色多次從樓頂或樓梯間向下拋擲物品,磚塊、兒童搖搖車甚至一罐液化氣,根據增設的監控,當地警方成功將其抓獲。記者8 日從當地獲悉,方某高空拋物,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刑拘,系蚌埠市首例。
派出所傳訊方某。
突發:搖搖車從天而降
7 月3 日晚8 時,蚌埠市經開區阿卡藍天城小區正在散步納涼的居民發現,一個黑影突然從天而降,發出巨大的聲響,受到驚嚇的人們靠近一看才發現是一輛兒童搖搖車。太驚險了,差一點就砸到人,受到驚嚇的居民立即報警。蚌埠經開區公安分局航華派出所民警出警后了解到,該地近期已發生多起高空拋物案件,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由于居民樓監控條件不完善,加之前期摸排的范圍太大,始終難以發現直接線索鎖定嫌疑人。打防并舉,派出所會同居委會、物業逐戶秘密排查和開展防范宣傳,同時在分析推定的可疑拋物點所在居民樓的樓頂天臺安裝了密拍設備。經過大量扎實工作,此次嫌疑人高空拋物的行為被監控成功捕獲。民警順線追蹤,一步步縮小偵查范圍,最終鎖定55 歲的嫌疑人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將其抓捕歸案。
從樓上扔下的搖搖車、液化氣罐。
探訪:居民一度心慌慌
8 日上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來到事發地點,從當地社區了解到,從2019 年起,該小區就不斷出現高空拋物事件,從小區北門口10 號樓樓頂丟下的物品包括液化石油氣鋼瓶、花盆、磚頭等。高空拋物行為惡劣,造成該小區居民的恐慌。
小區王姓保安向記者介紹,自己就是受害者之一,到現在都還心有余悸。2019 年10 月的一天早上7 點左右,正在執勤的他站在小區門口和住戶丁先生閑聊,一塊水泥磚從頭上落下,砸到腳旁邊,“等于是擦著頭皮而過。”車主范先生也向記者證實,其轎車在2020 年3 月27 日上午,停在小區門口時被砸到。事后換了一個停車地點,沒想到在7 月2 日早上8 點多時,車又被砸了一次,又一次“中獎”。范先生表示,兩次都是被樓上扔下的啤酒瓶砸到,一次是車頂上的行李架被砸斷,另一次是車前窗玻璃和尾燈被砸壞,兩次維修共花了一萬多元。小區門口的一家幼教機構也證實,平臺上發現了一個裝滿液化氣的鋼瓶,不知道是何時扔下來的。
采訪中,很多居民表示,在一次又一次高空拋物的陰影下,大家都盡量避免走到10 號樓樓下,在小區里走路都提心吊膽的。此次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心里的大石頭終于落地了。
進展:嫌疑人已被刑拘
蚌埠經開區公安分局航華派出所米志剛所長介紹,拋物案件發生后,在轄區派出所和小區物業的努力下,為該棟居民樓安裝了全方位無死角監控,后又發生幾起高空拋物,但由于扔下來的物品體積小,沒有拍攝清楚。而7 月3 日扔下來搖搖車,民警經過調取監控,終于找到了幕后黑手。
在警方提供的樓頂監控中,記者看到,一名男子拎著搖搖車來到樓頂平臺,用手使勁將搖搖車扔下樓,之后還趴在平臺往下看看,隨后下樓。
據到案后的方某交待,自己在該市一家企業上班,2019 年單位讓其內退,心理失衡的他心生怨恨,遂隨機選擇樓梯口堆放的物件,潛入樓頂或過道口,將物件高空拋出,宣泄對社會的不滿。目前,方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航華派出所已對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相關鏈接 高空拋物擬入刑
高空拋物現象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拋物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而且會帶來很大的社會危害。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于6 月28 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草案規定,從高空拋擲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谷方 石銀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李勇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