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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公安在線 消息,日前,涇縣的朱某某在行車過程中看見@涇縣交警在夜查酒駕,準備倒車逃離現場,結果倒車過程中發生了交通事故。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顯示結果為3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同時依法對朱某某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一次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