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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6月11日上午,寧國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張某超涉嫌犯詐騙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被告人江某等9人涉嫌犯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一案。該案系寧國市人民法院審理的首例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偷越國(邊)境案件。
公訴機關訴稱,2019年2月至6月,被告人張某超伙同呂某(另案處理)等人,先后組織被告人江某等人多次從我國境內偷渡至緬甸。同時,設立多個“槍手組”“拉手組”,利用電話、QQ等工具,冒充網絡貸款平臺客服人員,虛構辦理網絡貸款的事實,以繳納“認證金”“包裝費”等為由,騙取他人財物。其中,被告人張某超系該詐騙團伙負責人之一,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118.7553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超等10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利用電話、網絡等電信技術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其中,被告人張某超多次非法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其行為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被告人江某等9人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未經合法批準私自出入國(邊)境,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且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
由于疫情防控,看守所仍處于封閉式管理,該案創新運用“線上+線下”模式審理。該案在押人員由看守所的工作人員提至視頻提訊室,通過科技法庭系統遠程參與法庭公開庭審。被告人高某因取保候審,在接受防疫檢查、佩戴口罩后,直接到場接受審判。
該案庭審一直持續至當天下午4時30分。合議庭緊緊圍繞各方爭議焦點進行法庭調查,并組織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充分舉證質證。控辯雙方就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方面問題發表了各自意見。該案將擇期宣判。
嚴倩如 許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曹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