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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訊 6月12日,記者從歙縣人民法院獲悉,6月11日,歙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史某峰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史某峰注冊成立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后,以該公司為平臺,指使汪某、王某采取收取砍頭息、保證金、手續(xù)費和高額利息等方法高利放貸,并糾集韓某磊、孫某、鄭某建、唐某偉、程某飛組建“地下執(zhí)法隊”,采取暴力、軟暴力手段索取高利貸本息,攫取暴利,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該犯罪集團自2015年起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一系列犯罪活動。被告人史某峰另涉嫌以轉(zhuǎn)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gòu)信貸資金高利轉(zhuǎn)貸他人,從中牟利。
公訴機關認為,以被告人史某峰為首要分子,其余七被告人為成員的犯罪集團為謀取非法利益,長期糾結(jié)在一起形成了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構(gòu)成惡勢力犯罪集團犯罪。
因案情復雜,合議庭將于6月12日繼續(xù)對本案進行審理。
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