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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天長市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天長法院宣判一起涉嫌詐騙罪、招搖撞騙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招搖撞騙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2.1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近日,天長法院宣判一起涉嫌詐騙罪、招搖撞騙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招搖撞騙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2.15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又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分別構成詐騙罪、招搖撞騙罪。綜合本案中王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遂作出以上判決。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