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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黃山市黃山區烏石派出所破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
5月12日晚10時許,烏石派出所民警在太平湖水域開展執勤巡邏,發現該水域附近有人用電瓶捕魚。為確保安全,民警待其攜帶電瓶、逆變升壓器、漁獲等工具上岸后,將電魚行為人桂某某抓獲。
經查,當晚9時許,在明知是禁漁期的情況下,桂某某仍心懷僥幸,攜帶電瓶等工具劃船在太平湖清溪河水域電魚,捕獲野生鱖魚、雜魚等。 桂某某對在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在禁漁區域違法電捕魚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桂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