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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裕安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準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楊某。
經查,2020年2月底以來,犯罪嫌疑人楊某酒后多次從其居住的31層高樓向窗外拋出菜壇子、水瓶、湯碗等較重物品,對小區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較大威脅,經群眾舉報后,因其情節較輕,公安機關對其取保候審。3月23日,楊某在取保候審期間,再次實施高空拋物行為,并將停在小區一樓商鋪門口的一輛車子砸壞。
裕安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認為,楊某的高空拋物行為產生的危害性足以威脅到不特定多數的生命健康、財產安全,其行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