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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巢湖禁漁十年的消息讓巢湖流域保護再次受到關注。“近年來,巢湖及主要入湖河流水質持續改善,巢湖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與黨中央要求和群眾期待相比還有差距,巢湖綜合治理依然形勢嚴峻,任重道遠。”省人大代表翟俊建議,制定《巢湖流域管理條例》,進一步健全巢湖治理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強化流域綜合管理,加快推動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巢湖流域涉及全省5 市17 縣區,如何破解原先“九龍治水”的局面?翟俊建議,《條例》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實行流域統一管理,完善跨區域管理協調機制,明確流域管理機構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責任明確的管理體制。
“流域是一個有機整體,要充分考慮上中下游的差異。上游要提升水源涵養能力,中游要突出抓好污染治理,下游重點建設濕地生態系統。”翟俊建議,建立水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聯合防治體系,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以“數字巢湖”為基礎,建設流域各環境要素統一監測網絡,搭建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智能分析與動態可視化平臺,實現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綜合監管、動態評估與決策支持。
翟俊建議,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考核制度。在流域建立“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指標體系,利用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地方政府及其領導干部進行離任審計。
考核所有入湖河流以及主要河流的支流,重點考核巢湖自我修復能力和納污能力改善,并從水質考核上升到生態質量考核。同時,建立生態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評估標準規范,通過賠償磋商、民事訴訟等途徑,追究賠償義務人損害賠償責任,修復受損生態環境。
趙琳 周方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 項磊 劉旸 葉曉 姚一鳴 韓誠 采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