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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2019年12月20日,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竟、郭蕾蕾、宋健等七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一審宣判。
該集團犯罪的首要分子王竟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六萬元,郭蕾蕾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宋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以王竟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采取“套路貸”的方式,騙取被害人財物,多次上門滋擾、謾罵、威脅被害人,被害人被迫償還高額利息,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影響十分惡劣。
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及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多個罪名,其他成員王宇琦等四人分別被判處五年至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