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霍山縣人民法院9月8日下午發布消息說,近日,霍山縣人民執結一起涉公職人員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案件。
據悉,饒某是一名公職人員,2019年5月,霍山縣某銀行訴饒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判決,饒某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償還借款本息4萬余元。判決生效后,饒某拒不還款,該銀行遂于今年8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饒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饒某一直以“正在借錢”為由,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為督促饒某還款,執行法官多方查找線索,依法凍結饒某工資8000元,扣押轎車一輛,并多次告知饒某拒不履行判決的法律后果。但饒某仍心存僥幸拒不還款。為維護法律權威,執行法官將公職人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需向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以及所在單位通報的政策告知饒某,并責令其兩天后還清本息。
饒某懾于法律的威嚴和違紀的處罰才將欠錢之事告知家人,在家人的幫助下,饒某積極籌錢還清案款,并道歉認識到自身錯誤。
趙宇飛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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