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無檢在線微信號消息:9月4日上午,由無為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龔海平等10名被告人涉嫌開設賭場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串通投標罪、強迫交易罪的重大涉惡案在無為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無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被告人龔海平為快速攫取財富,以高額工資先后雇傭劉董生、范小保、胡家祥、劉剛、倪振華、龔曉旭等人聽其派遣。
2004年至2019年期間,為攫取更多利益,被告人龔海平利用“打死人”事件對石澗當地老百姓的心理強制和威懾,糾集劉剛、范小保、龔曉旭、胡家祥、倪振華、劉董生等人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開設賭場、強迫交易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非法斂財,在石澗當地進一步逞強立威,形成非法影響,造就強勢地位。
通過調遣集團成員的造勢,在小龍蝦收購中欺行霸市,在建筑工程領域實施一系列強攬工程、惡意競標,以及為了建造海平山莊,非法占用村民及集體土地等一系列非法行為,破壞了石澗當地正常的生活、經濟秩序,對石澗的工程建筑領域造成重大影響。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龔海平為首要分子,被告人劉剛、范小保為重要成員,被告人胡家祥、倪振華、劉董生、龔曉旭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陳先兵、盧先紅、沈世海非犯罪集團成員。
一審法院認為:
無為市人民法院經審理,支持了無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判決龔海平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六萬元。
其余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九年不等,并處罰金。
一審法院還判決對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退繳在案的非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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