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26日,蒙城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毒案件。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東、李某松、范某才、陳某業、鮑某杰、李某六人販賣甲基苯丙胺,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趙某、張某強、張某運輸甲基苯丙胺,其行為構成運輸毒品罪;被告人楊某以8000元的價格將一包假的甲基苯丙胺賣給趙某,后退給趙某1000元,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庭審過程中,法庭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等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均進行了最后陳述,被告人李某東對公訴機關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實有異議,其余九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本案將擇期宣判。
姜卉茹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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