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18日,涇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會同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7000余雙假冒某知名品牌童鞋及數量不等的包裝和標識進行集中銷毀。為防止二次流通和污染,民警通過拆解、碾壓、深埋的方式對上述物品進行了無害化處理。
2018年8月,涇縣公安局接到案件線索,稱涇縣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涉嫌假冒注冊商標。隨后,涇縣公安局立即立案并展開調查,很快在轄區該兒童用品有限公司廠房內發現涉嫌生產制作假冒品牌童鞋的窩點并將其搗毀。現場扣押7000余雙假童鞋及其數量不等的包裝及標識。
調查表明,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湖北省通山縣犯罪嫌疑人焦某與涇縣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張某等人,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僅按照焦某的口頭要求,根據焦某提供的品牌童鞋樣品,使用焦某提供的吊牌、合格證和標貼,在涇縣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內制造該品牌嬰兒布鞋2萬余雙,通過焦某的泉州某貿易公司銷售渠道銷往全國各地1.4萬余雙,非法經營數額達人民幣433020元。經確認,被查獲的嬰兒布鞋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
今年4月24日,涇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宣判,判處被告單位泉州某貿易有限公司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焦某因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對扣押的涉案假冒知名品牌的童鞋、外包裝盒等予以沒收。
汪麗敏 王響寧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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