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12日晚,蕪湖市鳩江交警大隊組織警力在轄區徽州路開展酒駕查動,僅一分鐘內就查獲兩起酒后駕駛違法行為。
當晚,鳩江交警大隊民警在徽州路與永安路設時過往車輛進行檢查,20時27分,執勤民警對一輛蕪湖牌照的SUV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駕駛員韋某面色緋紅,滿身酒氣,民警對韋某進行酒精含量檢測,呼出氣體內酒含量為56mg/100ml, 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與此同時,另一位執勤民警發現前方一輛蕪湖牌照的小型轎車停了下來,民警迅速上前將駕駛員控制。民警要求該車駕駛員楊某出示證件時發現楊某滿嘴酒氣,隨即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楊某某呼出氣體內酒精含量為2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將依法對他們分別作出罰款1500元,記12分, 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蕪湖交警提醒:飲酒駕車有礙安全駕駛,甚至危及他人生命安全,一旦發生危險,后果不堪設想!
梁福保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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