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治理城市“狗患”,8 月10 日,安慶市發布了關于加強城區文明養犬管理的通告,明確規定犬只出戶未束犬繩(鏈)的一律視為無主犬,對無主犬、流浪犬、烈性犬一律收容,狂犬一律捕殺。
據了解,早在2000 年、2014 年,安慶市先后出臺了《安慶市犬類管理辦法》和《關于加強城區犬類管理的通告》,為加強養犬管理、規范養犬行為提供了基本的法治保障。據不完全統計,至今年初,僅安慶市內養犬數量就有約5 萬只。安慶市城區每年收到養犬擾民、傷害等投訴達1000 余起,原有的政策文件已經難以滿足管理與服務的要求。為規范養犬行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據安慶市人大2019 年立法計劃,安慶市公安局牽頭起草了《安慶市養犬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今年1 月21 日,《安慶市養犬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布,1月22日至2月21日,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文明養犬管理,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秩序,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8 月10 日,安慶市發布了關于加強城區文明養犬管理的通告,規定城區養犬人飼養犬只一律實行圈養、拴養,不得放養、散養,不得因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產生活,不得放任、驅使犬只恐嚇、傷害他人。攜犬外出時,犬只必須系犬繩(鏈),即時清除犬只糞便。犬只出戶未束犬繩(鏈)的一律視為無主犬,對無主犬、流浪犬、烈性犬一律收容,狂犬一律捕殺。
對違反通告規定的,由公安、城管等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查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文明養犬管理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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