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南陵縣許鎮鎮鄭潭村崔村的村民齊聚在汪老太的家門口,一場特殊的刑事庭審正在進行,被告人是83歲的汪老太。南陵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汪老太因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宣告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經審理查明,2019年下半年,被告人汪老太聽說家禽吃了罌粟不生病,在討要到罌粟種子后,便種在自家的菜地里。今年5月份,許鎮鎮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邏時發現汪老太種植的罌粟,當場進行了鏟除,經勘驗清點,汪老太種植罌粟共計523株。
考慮到汪老太年過八旬,出行不便,且農村地區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對種植罌粟的違法犯罪認識并不清楚。為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遠離毒品、拒絕毒品的意識,南陵縣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決定將庭審現場搬到汪老太的家門口,通過發生在身邊的真實案例,給村民們上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庭審后村民表示:通過這次零距離的庭審接觸,不僅知道了種植罌粟是違法行為,還認識到毒品的危害,認識到法律對涉毒案件的打擊和懲戒力度。
2017年以來,南陵縣法院共受理18件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有17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年齡最小的57周歲,年齡最大81周歲。這類案件被告人普遍特點是:常年在家務農,年齡偏大,文化水平較低,聽信傳言,對法律知識了解甚少。針對這些案件特點,南陵縣法院為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通過巡回法庭深入當地村莊審理案件,充分發揮以案釋法的教育和警示作用,讓廣大群眾知法、懂法、守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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