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紀檢監察網消息,日前,經宣城市監察委員會、中共涇縣縣委批準,涇縣紀委監委對涇縣公安局桃花潭派出所原所長王健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健勇多次與他人進行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故意隱瞞事實;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設置賬外賬,私設“小金庫”;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犯罪和受賄犯罪。
王健勇身為中共黨員、公安干警,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犯罪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縣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健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終止其涇縣第十三次黨代表和桃花潭鎮第四屆黨代表資格;將其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犯罪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宣城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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