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訊 據(jù)裕安檢察消息:7月20日,裕安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做出批準逮捕決定。
經(jīng)查,2020年6月某日晚,六安市裕安區(qū)某駕校教練王某趁與被害人練車期間將被害人帶至一偏僻路段,不顧被害人反抗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guān)系。
該院經(jīng)審查后認為,王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guī)定,涉嫌強奸罪,遂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普法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檢察官提醒:夏季往往是性侵害案件的高發(fā)期,廣大群眾尤其是女性朋友一定要增強防范意識,學(xué)會保護自己,社會交往中盡量避免與不熟悉的異性單獨接觸,如遇到性騷擾等行為請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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