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法院網消息,近日,馬鞍山市雨山區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拘役三個月,宣告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現年37歲的周某,女,初中文化,無業。原本和丈夫一起在北京打零工,為了把孩子送給婆婆照顧,2019年8月底,她來到馬鞍山。9月的某一天,周某來到雨山區某大型超市,預備著買些菜回家。閑逛之時,她想起聽人說,將超市里的貨物裝到自己包里帶出來不會被發現,便想著試驗一下是否真的可以。于是她盯上了貨架上比較便宜的散裝炒面糕,趁著周圍沒有人注意,悄悄地拿起了六袋炒面糕塞進自己隨身攜帶的包里,從超市無購物通道口順利的帶出了超市。
初次嘗到甜頭的周某沾沾自喜。沒過幾天,周某再一次來到該超市,采取同樣的方式偷走護發素、沐浴露、火鍋底料等商品。兩次成功得手的經歷讓周某更加肆無忌憚,在9月至11月間,周某還先后七次前往位于馬鞍山某大型商場的幾家商鋪,偷走面膜、文具盒、牙膏、洗衣皂等商品。2019年11月,超市工作人員在例行盤點時發現店內物品被盜,隨即報警。次日,周某被警方抓獲歸案。經馬鞍山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盜物品共計價值人民幣1606元。到案后,周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將在案的違法所得退賠給被害單位。
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結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危害后果等,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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