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蕪湖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7月14日,經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無為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由無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翟某某等15名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以被告人翟某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蕪湖市內及周邊縣區長期、大肆實施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斗毆、詐騙、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妨害作證罪、幫助偽造證據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分別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此次庭審現場和遠程庭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押人員、取保候審人員分別在蕪湖市看守所提訊室和無為市人民法院法庭受審。
因被告人較多,案情復雜,預計庭審將持續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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