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7月14日上午,肥西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被告人陳某被指控參加以唐俊領為首要分子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并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犯罪。
唐俊領等27人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已經本院一審、合肥市中院二審發生法律效力,被告人陳某系該組織漏犯。公訴機關指控,1999年始,唐俊領先后糾集陳某等人,在肥西縣紫蓬鎮、上派鎮、合肥市高新區等地混跡于社會,通過多次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行為,不斷積累惡名和影響力。2006年,唐俊領組織、策劃、糾集五十余名社會閑散青年實施聚眾斗毆犯罪活動,社會影響惡劣,被告人陳某等人在斗毆過程中持槍并鳴放,妄圖在合肥市高新區及肥西縣上派鎮、紫蓬鎮等區域樹立非法權威,確立強勢地位,形成非法影響,唐俊領黑社會性質組織由此初步形成。2007年,唐俊領、陳某等人均因此次聚眾斗毆犯罪被判處刑罰。在唐俊領出獄后,被告人陳某等人繼續追隨唐俊領,并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犯罪。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肥西縣人民法院通過網絡進行遠程開庭審理,案件將擇期宣判。
季雪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