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 6月30日,安徽省檢察院掛牌督辦的彭保友等27人涉黑案由霍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霍山縣檢察院指控,1994年,被告人彭保友在葉集持菜刀砍傷他人,得名“彭薄刀”,之后開始糾集社會閑散人員,通過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逞強斗狠,籠絡人心,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實力,逐步形成了以彭保友為組織者、領導者,葉乃發、彭保武、汪蘭軍、彭俊煒等26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通過在葉集及周邊地區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組織賣淫、騙取貸款、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斂財;彭保友還通過參與駕校、酒店、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活動,不斷壯大經濟實力,獲取了巨額經濟利益。所獲利益,部分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食宿、醫療、賠償等費用,部分用于請客、送禮、行賄,部分用于組織成員的工資、獎勵、福利、旅游、還款等支出,以此籠絡組織成員,維系組織生存和發展。
該組織為樹立非法權威、擴大非法影響,謀取非法利益,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大肆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妨害公務、組織賣淫、騙取貸款、虛開發票、窩藏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在葉集形成重大影響,致使多名群眾在合法利益遭受犯罪或嚴重違法活動侵害后,不敢通過正當途徑舉報、控告;該組織大肆插手民間糾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檢察機關認為,應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組織賣淫罪、騙取貸款罪、虛開發票罪、窩藏罪分別追究彭保友等27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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